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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查的通知

2024年07月29日10:30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查的通知.jpg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质量,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强化建设工程质量源头管控,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等规章要求,我厅决定开展2024年度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我省施工图审查机构承接并通过审查后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一)建设单位。是否为勘察工作提供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和真实、可靠原始资料;是否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单位,在勘察设计中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是否压缩合理的勘察、设计、审查周期;是否提供不真实送审资料;是否使用未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大设计变更文件是否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二)勘察设计企业。承揽工程和企业资质范围是否相符;是否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规范和设计深度规定;是否依据项目批准文件和城乡规划编制勘察、设计文件,无障碍设施设计是否完善;是否按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进行勘察设计;是否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是否擅自使用没有国家技术标准又未经审定通过的新技术、新材料;是否提供虚假成果资料。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是否超出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是否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工程强制性标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消防安全性、人防防护安全性实施审查;是否按规定对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设计专篇实施审查;是否按规定出具审查意见告知书、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出具审查合格书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三、检查方式

由我厅组织相关专家及工作人员对随机抽查选中的工程项目技术资料及相关审批文件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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