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部署,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厅函〔2023〕291号)要求,我局现决定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全过程数字化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标
全面应用数字化图纸,依托“广东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系统”,统一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数字化图纸信息,实现各方参建主体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图纸的审查、变更、确认、验收等在线业务协同,项目设计、施工、竣工、归档全过程“一套图”闭环管理。
二、实施范围
东莞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有保密要求的、非住房城乡建设监管领域的建设项目除外)。
三、实施日期
2024年8月1日起,在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审查、行政审批、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消防验收(备案)等环节,全面应用数字化图纸。建设单位不再单独编制纸质版竣工图纸,通过“广东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系统”组织编制、上传竣工图纸。
四、图纸流转程序
在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审查、行政审批、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消防验收(备案)等环节,以同一套电子图纸为依据,各环节中对图纸有修改、变更的,应在同一套图纸上进行变更,变更记录全程留痕可追溯(附件1)。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