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工程进度款和结算管理办法
(一)目的
理清流程,确保承建商和监理公司按照本工程有关工程款申报制度中关于申报、审批时间、流程、申报标准表格等各项要求进行工程款申报,确保工程款及时支付,保障工程顺利进展。
督促各承建商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资金计划申报,提高公司资金筹集准确性和资金运用效率。
(二)适用范围
本工程各承建商在工程项目建造和交付维修全过程。
(三)术语和定义
工程进度款:指各承建商按照合同条款,按月或按进度形象节点对已完工程和进行的工程进度申报款。
工程结算款:指承建商承建的工程内容,按照国家有关规范,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竣工验收后,按照合同总价款、变更签证增减款项,水电费扣除款项、其他奖罚款项、甲供材料款项等进行结算申报的工程剩余款项。
(四)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