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评审劳务报酬支付办法》的通知
吉建规〔2023〕5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招标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评审劳务报酬,保证评标活动公平、公正,根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厅制定了《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评审劳务报酬支付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我厅。
附件: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评审劳务报酬支付办法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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