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现如今,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已经成为保障建筑行业稳定发展的主要措施之一,这就需要在掌握法律、法规、地方规章、部颁条例的基础上,结合工程规模和施工内容等,解决工程合同的细节问题,明确责任,有效解决复杂的合同纠纷问题,避免对工程造价结算带来影响,从而为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条件。
1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
由于工程建设中会涉及大量的资金,所以在具体的工程造价管理中会出现一些问题。因此,需要明确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概念。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主要是指在诉讼过程中,法院要依职权,或者是结合当事人的申请,委派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工程造价的定额标准进行分析,进而实现对诉讼中的造价问题进行全面审核[1]。
2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工作的特征
由于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属于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其不仅存在施工合同、项目质量和突发情况等内容,还会涉及相关的利益纠纷问题,并且在具体的评判中还要依据大量的真实文件资料对其进行全面分析。因此,要想全方位地鉴定多项内容,一定要按照相应的工作原则进行。
2.1 鉴定工作的实效性
在通常情况下,司法鉴定工作的实施是在工程完工,或者是进行阶段进行的。主要是结合委托人的诉求和委托范围,判断工程的初始状态以及施工现场的情况。在没有开工的时候,要进行实地勘察,如果无法满足这一点,需要保证鉴定工作的实效性和公正性。同时,司法鉴定人员本身还要掌握一定专业知识,借助合同中的具体内容和相关材料,对其进行综合考量[2]。
2.2 影响因素涉及众多
当前的建筑施工具有随机性和差异性等特点,并且工程造价内容也是非常多的。尤其是在设计、材料、设备和环境等生产要素的差异下,同类的工程在相同人员执行下,还是会出现不同问题的。因此,司法鉴定人员在具体的评估和判断时,需要综合分析影响因素,加强理论和实践的有效结合,为其提供实例的判断。
2.3 鉴定结果的合理性与公正性
在一般情况下,在具体的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一定要按照制度和流程,开展相关的工作,要加强对合同内容和相关文件资料的有效整合,在明确事实凭证的基础上的,提高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尤其是在对工程造价的争议问题进行处理时,要想保证诉讼解决的有效性,就要按司法鉴定的相关流程执行,强化鉴定结果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