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首单PPP专项债核准 美尚生态发行5亿元
2018年6月1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省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专项债券核准的批复》(发改企业债券[2018]119号),在两家PPP企业因债券问题被报道后,本次发改委PPP专项债的发行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高PPP的信息。
批复同意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专项债券不超过5亿元,所筹资金2.5亿元用于昌宁县勐波罗河治理及柯卡连接道路建设项目,2.5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债券期限7年,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债券附设提前还本条款,即自债券存续期第3年起,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10%、20%、20%、20%、3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应在批复之日起24个月内发行完毕。
【专家点评】
发改委PPP专家张宇:
看到发改委首单PPP专项债券获批发行,标志着一种新的PPP项目筹资方式的诞生,由于最近PPP概念热度有所回落,两家知名PPP企业也是因债券问题让公众知晓,这次PPP专项债券的发行从某个角度提振了PPP的信心。由于美尚生态属于上市公司,符合发改委PPP专项债券的鼓励范畴,而此次采用的是社会资本直接发行,用了最大的50%进行补流,同时选了担保公司进行了全额连带不可撤销担保,提高了偿债保证,最大的亮点是三年之后起按照10%,20%,20%,20%,30%的偿还频次和比例,打破了5年平均偿还20%的常规概念,不但保持了与财政付款周期的一致性,同时还降低了前期偿债压力。
有两个小的问题:
第一就是既然发了PPP专项债券,项目就不能有任何差池,但财政部项目库一直是按照全周期动态管理项目库,一旦有任何出库风险,专项债券的偿还应该有预案,目前还没看到。
第二个就是补流,补流是补充营运资金,那就可以腾出原本自有资金需要干的事,换句话说补流其实就是补资本金,下句话我不说你也明白了吧?
【昌宁县勐波罗河治理及柯卡连接道路建设项目】
中标人: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人)与上海陈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中标时间:2017年6月
合作期限:13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0年
中标价:降造率:1.39%;投资收益率中的N值:0.00%。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省美尚生态景观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以下为批复原文:
项目专项债券核准的批复
发改企业债券〔2018〕119号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转报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PPP项目专项债券的请示》(苏发改财金发〔2017〕1386号)等有关申报材料收悉。经研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专项债券不超过5亿元,所筹资金2.5亿元用于昌宁县勐波罗河治理及柯卡连接道路建设项目,2.5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二、本期债券期限7年,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本期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
本期债券附设提前还本条款,即自债券存续期第3年起,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10%、20%、20%、20%、3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三、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成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
四、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在银行间市场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分别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托管。本期债券上市后,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均可参与交易。
六、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应在批复之日起24个月内发行完毕。期间,如按照有关规定需更新财务审计报告的,发行人应继续符合本期债券的发行条件,在发行首日前10个工作日报我委备案。
七、在本期债券发行前,请你委督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发行人债券募集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应置备于必要地点并登载于相关媒体上,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应刊登于《中国经济导报》或其他媒体上。
本期债券发行后,应尽快申请在合法交易场所流通或上市,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应按照交易场所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八、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应向我委报送承销工作报告。
九、本期债券发行人应按照核准的募集资金投向使用发债资金,并做好债券资金管理,认真落实偿债保障措施,确保债券本息按期兑付。发行人在债券存续期内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应按照有关规定或约定履行程序,并及时公告,以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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