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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画苑路段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十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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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发表时间:2017-11-03 09: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江画苑路段绿化工程已由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以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2017]第26号、专题会议[2017]第11号、十堰市郧阳区委专题会议[2017]第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绿化面积约16000平方米

2.3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约502万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2月1日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本工程清单及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内容,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50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报告)、网页版公示及网址链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省外企业须在省住建厅办理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信息登记)。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叁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六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资料员),提供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在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官方网站未有限制其投标资质(资格)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02日至2017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郧阳区分中心(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城北东路9号,原湖北梨花村酒厂办公楼6楼)报名。

5.2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符合投标人资格所列所有原件和以上所有原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8日15时00分,地点为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郧阳区分中心(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城北东路9号,原湖北梨花村酒厂办公楼6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十堰市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xzbzx.cn)上发布。

8.报名监督电话:

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0719-7228333、财务室:0719—7306683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郧阳经济开发区长岭路2号

邮编:442500

联系人:贾主任

电话:13593767333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西斜七路169号

邮编:710000

联系人:贺波

电话:13886806969

电子邮件:446019287@qq.com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吉祥路支行

账号:699295538

2017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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