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江画苑路段绿化工程已由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以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2017]第26号、专题会议[2017]第11号、十堰市郧阳区委专题会议[2017]第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绿化面积约16000平方米
2.3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约502万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2月1日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本工程清单及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内容,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50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报告)、网页版公示及网址链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省外企业须在省住建厅办理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信息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