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1262-2017,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8月31日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 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建标[2013]169 号)的要求,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编制过程中,本规范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先后形成了“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经审查,报批定稿。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交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 9 号,邮政编码:100835)。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审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