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注册人员才可签字+盖章!《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出台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 168 号 《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月27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注册人员才可签字+盖章
第十四条第四款提出:
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的专业,应当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注册执业人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可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揽
第十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可以按照技术要求,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具备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共同承揽。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共同承揽的,应当签订共同承揽合同,明确一方为主体承担方,负责整个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的总体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