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
(一)水泥及外加剂、掺合料
1、检查内容:水泥及外加剂、掺合料。
2、检查样本选取:分别不少于2个材料进场批次。
3、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验报告。
4、评价判定原则:产品出厂合格证书及出厂检验报告不齐全;未按规范要求进场复验或复验不符合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的。判定为“不符合”。
5、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第7.2.1、7.2.2条,《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第4.0.1条。
(二)钢筋及钢筋焊接、机械连接材料
1、检查内容:钢筋及钢筋焊接、机械连接材料。
2、检查样本选取:不少于2种规格的主要受力钢筋,且每种规格不少于2个材料进场批次;抽查各种钢筋焊接、机械连接材料分别不少于1个材料进场批次。
3、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验报告和型式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