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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厅:人员不实名,不得使用!严厉打击挂靠、“挂证”!

2022年04月15日15:00 

住建厅:人员不实名,不得使用!严厉打击挂靠、“挂证”!

4月13日,安徽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

1.调整审批方式。即日起,《关于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审函〔2021〕48号)中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方式的资质事项,统一调整为一般方式审批。

2.人员不实名,不得用于资质申报。企业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个人需在“皖事通办”平台实名注册。经个人验证同意后,企业方可聘用人员用于资质申报。

3.人员核查:对于专业技术人员中存在工作单位频繁变更、外省人员比例过高等异常情形的,将加大人员在岗现场核查力度,并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线索,严肃调查处理。

4.业绩核查。依据企业申请组织对企业业绩及个人业绩进行核查,对不认真核查业绩或出具虚假核查意见的,将予以通报。

5.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资质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资质审查中发现企业申请材料有弄虚作假嫌疑的将加大核查力度,严厉打击挂靠、“挂证”等行为,将企业诚信记录与行业监管结合。

文件原文:

住建厅:人员不实名,不得使用!严厉打击挂靠、“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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