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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1月20日前建筑起重机械需安装人脸识别控制器,否则不得使用并扣分!

2022年01月21日10:47 

东莞:1月20日前建筑起重机械需安装人脸识别控制器,否则不得使用并扣分!

近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推行建筑起重机械人脸识别系统的补充通知。

1.从2022年1月20日起,未安装人脸识别控制器、未接入“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综合管理平台”、未按规定使用人脸识别系统的建筑起重机械,责令限期改正;未按要求进行改正的,不得使用,按规定进行扣分。

2.2022年1月1日前办理安装告知的建筑起重机械,于2022年2月1日前安装人脸识别控制器并接入“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综合管理平台”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施工总承包单位良好行为加10分。

东莞:1月20日前建筑起重机械需安装人脸识别控制器,否则不得使用并扣分!

关于推行建筑起重机械人脸识别系统的补充通知

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的管理,防止无证人员擅自操作,我局发布了《关于推行建筑起重机械人脸识别系统的通知》,为了进一步明确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从2022年1月20日起,未安装人脸识别控制器、未接入“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综合管理平台”、未按规定使用人脸识别系统的建筑起重机械,责令限期改正;未按要求进行改正的,不得使用,按规定进行扣分。

二、2022年1月1日前办理安装告知的建筑起重机械,于2022年2月1日前安装人脸识别控制器并接入“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综合管理平台”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施工总承包单位良好行为加10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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