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厅:5项资质直接取消审批!
近日,青海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印发<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
直接取消审批5项
省级直接审批的4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认定”事项、“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丙级)”事项、“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丙级、丁级)”事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丙级、事务所,公路、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农林工程专业资质)”事项;
省级、市州级审批的1项:“施工企业资质认定(三级)”事项。
对于直接取消的审批事项,企业持有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
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1项
县(区)级由审批改为备案的1项:“施工企业资质认定(专业作业)”。
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
省级直接审批的7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事项、“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专业甲级)”事项、“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专业乙级)”事项、“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部分行业甲级、乙级,部分专业甲级、乙级,事务所)”事项、“施工企业资质认定(部分施工总承包甲级、乙级资质,部分专业承包资质)”事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部分专业甲级,部分专业乙级)”事项、“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事项;
省级、市州级审批的1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