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委(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建设部、省委省政府关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和根治欠薪工作的决策部署,我厅对《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再次征求你们意见。请于5月20日(星期一)17:00前将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厅,如无修改意见也请反馈。
联系人:赵章衫,联系电话:0571-88059260
邮 箱:53273998@qq.com
附件: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9日
附件:
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建设单位支付担保行为,有效遏制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9〕68号)规定,现就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提出如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