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许经营作为实施方式的基础设施项目是否要进行资格评审?
关于特许经营作为实施方式的基础设施项目是否要进行资格评审,还要根据项目适用的采购法律体系来判断,如果按照《招标投标法》组织招标的,资格预审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决定。如果按照《政府采购法》组织招标的,原则上应当实行资格预审,如果实行资格后审的,应该向财政有关部门申请,根据批复结果执行。
《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并未强制要求进行资格预审。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预审是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权项目的必经阶段,项目申请相关财政补贴、录入财政部综合信息平台库,资格预审都成了必经流程。
资格预审不应作为投资人招标的必经程序。项目实施机构可以开展项目推介来代替资格预审。例如,在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期间,项目实施机构可以开展项目推介,介绍项目概况,了解潜在投资人的投资意向和条件、财务实力、投融资能力等信息,进一步指导和完善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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