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12月25日起,河北省衡水市试点推进全流程电子招投标,6个月时间,近1000个标段,100%实现全流程,可谓是招投标交易电子化推进的新速度。
2013年《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施行至今已5年多时间,电子招标投标在国务院及相关部委的政策文件中反复提及,如《关于做好《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等都提出要加快推进互联网和招标采购的融合,鼓励的力度相当之大。
五年时间过去了,招投标电子化仍然存在大量的问题制约了其发展。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林念修在第二届“‘互联网+’招标采购”论坛上曾指出,在看到国家电子招标采购快速发展的同时,要清醒地认识到,“互联网+”招标采购深度融合的基础不牢固,实践中仍有一些薄弱环节、短板和不足,具体表现为三个不适应:
一是思想观念不适应
由于路径依赖,线上交易与线下办理双轨制并存,市场主体对电子招标采购便捷化的获得感不强。
二是体制机制不适应
一些地方对市场化交易平台对接应用仍然持有排斥态度,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尚未完全建立。
三是信息共享不适应
利益藩篱没有打破,很多资源还散落在各个地区和各个部门,信息碎片化现象比较严重。
三个“不适应”,道出了推进招投标交易电子化的深层次障碍。河北衡水的试点为何能取得如此快的速度和如此好的效果,我们从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张少华副主任的讲话中可见端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