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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全市在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4年03月13日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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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规范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信息登记,提高评审专家评审项目行业准确性,维护评审专家专业性和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权威性,根据陕西省财政厅相关通知要求,结合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现状,市财政局将于2024年4月1日起,对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所有在册评审专家进行信息复审。为切实做好本次信息复审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个人及评审专业信息

(一)各评审专家要认真对照“专家基本信息”里的内容自行检查,务必按照栏目要求真实完整地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带红色星号为必填内容),未按要求上传的,请及时补充上传。

1.专家基础信息:包括提交审核部门、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人电话、性别、民族、专家所在地、政治面貌、现工作单位、参加工作时间、单位性质、紧急联系人电话、最高学历、通讯地址、身份证有效期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等。

2.教育经历:包括教育机构、学历情况、专业名称、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专业描述等。

3.工作经历包括工作单位、所在部门、担任职务、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从事专业、职责描述等。

4.评审专业分类包括评审分类、评审能力关键字、评审能力描述、已取得的资格描述、评审过的项目描述等。

5.专家可评审区域包括评审区域原则限定在工作单位或经常居住地所在地区等。

6.职称信息包括职称、资格名称、职称证编号、发证机构、专业名称、职称证批准文号/管理文号、授予时间、发证日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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