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卫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政府采购方式批复,现对卫辉市公安消防大队32米登高平台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卫辉市公安消防大队32米登高平台消防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卫交采2017ZB031号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32米登高平台消防车一台。
交货期:自合同生效日起120日历日
项目预算金额:220万元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消防车制造商;
3、车辆须具有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3C认证),若在开标时不能提供,需承诺在车辆交付时提供,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