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省2024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4年度陕西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需承诺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签署《陕西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4年10月13日
9:00~12:00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14:00~16: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其中《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 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选报其一。
三、报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