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加快推进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提高勘察设计资质资格审批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勘察设计资质资格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并结合本省实际对该项工作的贯彻执行进行部署。
据了解,2018年1月1日起将实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网上申报制度。通知要求,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时,须通过“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同时,将加强对申请勘察设计资质企业所报注册人员社保信息的审查。企业申请勘察设计资质时,须报送由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注册人员在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对于未在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注册人员,资质审查时不予认可。此外,申请资质企业和申请注册人员电子申报材料格式和内容,应当分别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网上申报和审批系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要求。
通知同时指出,申请注册人员和申请资质企业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若发现申报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承诺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并将其行为记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对社会公开。同时,还将加大对举报投诉的查处力度,加强资质动态核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并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对本地区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进行动态核查。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在2017年12月15日前登录“陕西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平台”完成工程项目信息补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