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包人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施工阶段就是建设项目的实体工程实施阶段,这个阶段发包方作为五方责任主体之一,履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价控制,对施工合同管理的职责。
这个阶段主要应做好以下工作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
(1)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尤其是基坑支护、高支模等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控制专项措施费。
(2) 严格控制设计变更,严格审签经济技术签证,签证必须做到“定性定量”,所谓定性就是事实是否存在,所谓定量就是对其进行量化。
(3) 严格审查基础等隐蔽部位的隐蔽记录资料,及时完善签字手续。
(4) 凡合同约定需认质认价的材料及设备,必须按合同约定的认质认价程序、方法及时做好认质认价。
(5) 严格审签工程形象进度,为竣工结算阶段材料价格及人工费调整提供依据,严格进度款的支付。
(6) 按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规定,及时处理索赔事件,尽量避免反索赔。
2.承包人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承包人是建设工程实施阶段的主体,这期间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资金,以控制施工成本为主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