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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直接取消工程造价资质审批!持有营业执照即可开展业务!

2020年09月04日13:57 

8月31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落实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

1、郑州、开封、洛阳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直接取消工程造价资质审批。取消审批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持有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

2、以下业务不得再有资质方面要求:招标控制价和竣工结算价财政评审、审计监督等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价编制、全过程工程造价服务等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不得再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出资质方面要求。

3、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出外从事业务,仍需办理资质。

4、已取得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企业,需要在郑州市、洛阳市、开封市外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资质到期延续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行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建办标〔2020〕18号)有关规定办理;

办理变更业务的,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修正)的规定,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

5、乙级资质晋升甲级: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乙级资质晋升甲级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修正)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行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建办标〔2020〕18号)有关规定办理。

通知原文: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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