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各单位,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
《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2020年12月18日印发的《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同时废止。
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
四川省财政厅
2023年11月7日
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
一、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
以下项目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注:①以上品目和编码及其说明(有备注说明的除外)按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