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要求,确保我省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2024年9月25日起,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一体化系统”)上线试运行,同时对本省行政区域内工程项目业绩开展补录和核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录项目范围和信息内容
项目补录范围包括: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已完工或竣工验收备案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项目,及已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项目(公路、水利、通信等行业领域的工程项目除外)。
补录信息内容包括:已录入一体化系统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招标投标、合同登记、施工许可、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业绩指标等相关环节缺失信息;需新录入一体化系统的工程项目各个环节所有必填信息。
工程项目业绩补录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外省市项目信息应向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项目信息补录及核实程序
(一)补录程序
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企业在一体化系统按照以下程序对本省行政区域内工程项目信息进行补录:
1.登录。企业法人用户通过用户名密码方式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点击“法人办事”→“按部门分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搜索“月报”→点击“在线办理”登录一体化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