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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

2024年08月26日10:17 

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通知.png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等政策精神,结合实际,我委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至9月15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征求意见期间以书面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jxggzygl@163.com,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沟通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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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8月15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

根据《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等政策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核查投标人主体信息。本通知印发起,省有关行业行政监督部门要及时开展本行业投标人主体信息核查工作,组织对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中的投标人基本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对存在虚假信息的投标人,行政监督部门应责令其纠正虚假信息,并倒查其在平台参与的所有投标行为,发现违法违规的,依法进行查处。冒用其他企业名义注册主体信息的,行政监督部门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应通知平台运行管理单位在市场主体库中清除虚假主体信息。

二、规范投标文件制作管理。计价软件(加密CA锁)实行实名制管理,投标人应使用本企业的计价软件(加密CA锁)编制投标报价文件。在开标环节结束后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记录的投标人制作和上传投标文件所用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和网络IP地址等信息,以及自动比对出的雷同性信息,及时推送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应依法按视为串通投标启动调查程序,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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