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杭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国家、省"加快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改革要求,市建委、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气象局牵头制定了《进一步优化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施工许可办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经市政府同意,现正式印发。
经研究决定,先行在萧山区、余杭区、钱塘区开展试点工作,试点时间1年。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杭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杭州市气象局
2024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进一步优化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施工许可办理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有关要求和部署,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杭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