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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行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的通知

2024年06月05日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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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操作指南。

第二条 本操作指南所称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移到互联网。开标当日,投标人、供应商(以下统称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线上开标会议,并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在线签到、解密、交流、异议等开标活动。

第三条 不见面开标过程接受省纪委监委“监督一张网”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在线监督。

第四条 本操作指南适用于进入海南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的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

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的项目,应当以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开标。

第五条 不见面开标时间以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显示的北京时间为准。

第六条 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招标人、采购人(以下统称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投标人等交易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各方交易主体在系统中的所有操作均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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