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高县锦绣大道景观绿化项目施工招标由临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临发改【2017】30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高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政府投资100.0%;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本身;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临高县临城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锦绣大道两侧各15米宽绿化带,全长5200米,总绿化面积156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地整理、乔木、灌木、地被种植,绿化带浇灌系统及照明等工程。
注:本项目分项目本身;共1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能报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服务期):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绿化及安装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项目本身: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