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4月1日起,房建工程的基坑监测均应纳入“基坑监测系统”!最严责令停工、立案查处
近日,广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征求《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基坑监测管理的通知》意见的函。
01时间节点
2023年4月1日起,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含综合管廊)的基坑监测均应纳入广州市建设工程融合监管平台基坑监测预警系统(下称“基坑监测系统”)管理。
4月1日前已取得施工许可证尚未进行基坑开挖施工的和4月1日后(含4月1日)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还应满足本通知的自动化监测要求。
02建设单位是首要责任人
建设单位是基坑工程安全的首要责任人。
属同一单项工程监测业务的,建设单位应委托同一家监测单位进行监测,不得分解委托。
建设单位应保障基坑监测费用,考虑自动化监测要求的相关成本。
03人员要求
监测单位派驻项目的管理、技术和监测人员,应是本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保的在职员工,且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监测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