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各地标讯 关于《天柱县竹林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EPC)》问题澄清的说明(黔东南)

关于《天柱县竹林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EPC)》问题澄清的说明(黔东南)

2018年01月24日09:06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天柱县竹林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EPC)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做如下修改:

原文件为:

条款号:2.2.1

条款名称: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编列内容: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即2018年月日前)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nggzy.cn:8000/qdnhy)上提出。

修改为:

条款号:2.2.1

条款名称: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编列内容: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即2018年2月2日前)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nggzy.cn:8000/qdnhy)上提出。

招标文件涉及的相关内容亦作相应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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