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联合摄制电影《同程似锦》(暂定名)
二、采购项目编号:HZZFCG2017服字245号
三、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详见2017年10月25日的公示。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00000.00元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详见《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及贺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立项核准的采购方式。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成交人名称:北京华越文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3号楼3单元8层130906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七、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技术、服务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