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批后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落实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资质批后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闽建许〔2020〕5号)《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批后核查的指导意见》(闽建许〔2021〕4号),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2021年下半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批后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2021年1月1日以来由省外、市外重组分立、吸收合并、
整体迁入至三明的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全覆盖核查;
(二)今年以来企业总承包资质批后技术负责人业绩函询未回复的企业全覆盖核查;
(三)今年上半年纳入专项核查且满足要求的企业,按5%的比例抽取企业进行“回头看”跟踪核查。
(四)其他现有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再随机抽取10家企业进行核查;
具体检查企业将分批次在市住建局网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