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工作的展开是目前提升建筑工程质量的不可替代的重要手段,为了提高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实现建筑行业中企业的良性竞争,本文针对招投标工作规范化的措施进行简单介绍。
(一)提高招投标部门管理水平
一是完善组织,落实招投标责任。为了严格落实招投标责任,相关部门可以成立一个建设项目审批小组。以招投标部门一把手作为小组组长,各级领导班子作为小组的成员。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必须经过审批小组进行表决,全部通过之后才可进行实施。同时还要成立一个招投标中心,以部门二把手为中心主任,并聘请一名建筑工程师,主要负责开展招投标工作;
二是规范服务,使招投标工作全程透明。首先,坚持执行挂牌服务。在管理机构中设立一个评标室,在其中悬挂各个分中心招投标牌子,并购置信息发布平台、标志牌、档案柜、监控设备以及摇号机等设备。其次,进行透明开标。招投标分中心在开展招投标时,其全程要在开标室内进行,使所有参加的企业都处于完全“透明”的状态下。同时评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从专家库中进行随机抽取,在现场对投标企业进行评价,并当场宣布评标结果。
(二)严把程序关
第一,招标人在办理项目招标事宜时,要严格按照规定与委托代理人签订代理合同,并向建设行政部门备案。同时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章制度确定招标人。在此期间,严格遵守公开招标原则,应在地方或者是国家制定的建筑信息网络、报刊以及其他媒体中进行公布。邀请投标人时,必须要有三个以上符合资质的,才能进行下一步工作;
第二,招标中心还要严格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在此过程中,首先,要进行资格预审,对符合资质的投标申请人进行确定。分析审查投标人递交的申请书时,招标人要对投标人履约能力和资格合法性进行全方位的考察。其次招标人还需要按照相关制度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编制,并及时交与监督招投标机构进行审查,审查通过需要备案,在三日内如果没有异议,那么招标人可发出合格通知书。
(三)严把监督关
一是加强对招投标报名的监督管理。建设单位在举办报名活动时,要在招投标中心进行统一实施,招标人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协作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同时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的资格证书时,要将其送到招投标中心核验登记,并上报到招监办进行备案,以便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