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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试运行

2018年11月29日10:04 

工程造价

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和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试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粤建标函〔2018〕2738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市、县)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东提出的“四个走在全国前列”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深化改革决策和“数字政府”改革的工作部署,我厅将以资源整合、共建共享、创新服务为重点,以信息化为支撑,试行推出“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和“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以下简称“定额与纠纷系统”),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着力解决工程定额滞后性问题,促进工程造价纠纷处理更加高效、规范、透明运行,更好地发挥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服务职能,切实维护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现将试运行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可径直向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以下简称“省标定站”)反馈(联系方式:020-83307912,联系人:张河、方雪慧)。

一、系统应用的介绍

(一)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

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已在广东造价信息网(http://www.gdcost.com/)上线,可在“造价应用”功能板块中找到“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入口。该系统免费开放,将现有定额在线化,便民化,是一个集查阅定额内容,咨询定额应用,反馈定额存在问题,编制定额、发布定额于一体的综合化系统,使定额数据来源更真实、数据种类更丰富、数据积累更快速,充分体现市场决定价格的作用。

1.查阅定额内容。可以按专业及章节进行浏览定额子目,输入关键字或编码可以快速检索定额子目,可以查看子目工作内容及明细数据,还可以对定额子目设置和消耗量进行评价,以便省标定站及时将反馈意见较多的子目重新测算修正。

2.咨询定额应用。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对定额存在疑问,可以填写并上传相关资料,由省标定站定期统一解答。

3.反馈定额存在问题。当存在定额含量数据与实际有差距或建议补充新定额时,可以上传反馈内容以及相关支持证明资料,由省标定站联系并邀请反馈人一起完善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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