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广东省政府印发《广东省省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府〔2023〕9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省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0日
广东省省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