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山县棚户区及风貌改造项目施工质量检测、监测及建筑材料试验服务已由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凤发改复【2016】17【关于凤山县县城棚户区及风貌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凤山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银行贷款80%,业主自筹2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广西凤山县县城
建设规模:棚户区改造:139258.02㎡(其中地下室17134㎡);棚户区基础设施改造:原有道路改造1500m,新建配套路网2000m;主要街道沿街建筑立面整治:112700㎡;旅游设施改造:入口区形象节点打造、河道景观整治。
项目概算投资额:7.13亿元。
检测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工程全部检测、监测之日止
质量要求: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招标范围:见证取样检测;房屋建筑工程检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基坑及边坡监测等服务;路基不良地质勘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