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岱三级渔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莆秀发改〔2017〕6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秀屿区滨海渔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莆田市秀屿区滨海渔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YC17330019(ZBE)
2.2项目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东岱村。
2.3招标项目规模:总投资1792万元,本工程设计年卸港量1.6万吨,新建码头63m,护岸长503.5m(其中北护岸长190.5m,东护岸156m);设3个40HP渔船泊位;陆域后方新建接港道路90m;陆域形成面积4万平方米。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2.4计划施工工期:共4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范围内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
2.6监理标段划分及监理服务期:施工前15天+施工工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且监理总工期以外的善后服务随时到位。
3.投标人要求
3.1监理资质要求:①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②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