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此前,国家发改委印发了《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作导则》(以下简称《工作导则》),进一步规范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操作流程。
据悉,该《工作导则》适用于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以及重大市政工程等传统基础设施领域采用PPP模式的项目。根据《工作导则》,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主要包括特许经营和政府购买服务两类。
发改委发布《工作导则》的意义在于增加PPP项目操作的规范性,防止变相成政府融资负债项目,同时增加PPP项目的可信度。制定操作规范在于引导PPP项目合理化、科学化,提高项目操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避免流于形式。
《工作导则》规定,新建项目优先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DBFOT)、建设-拥有-运营(BOO)等方式。存量项目优先采用改建-运营-移交(ROT)方式。
同时,在项目融资及建设方面,《工作导则》指出,PPP项目融资责任由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承担,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不应为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的融资提供担保。
1.PPP的运作模式
广义的PPP,泛指政府与企业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各种合作关系, 涵盖服务外包、特许经营、完全私有等各种类型。
侠义的PPP,可以理解为一系列项目融资模式的总称,是指政府部门与社会投资者共同将资金或资源投入项目,并由社会投资者建设并运营该项目的方式,包含BOT、TOT、DBFO等多种模式。狭义的PPP跟加强调合作过程中的风险分担机制和项目的衡工量值(VFM)(见图1)
2.PPP模式选择(见图2-1和图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