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LTJYRCDJ201762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独店镇告王村设施蔬菜建设项目二次,已由灵台县农牧局以灵农牧字﹝2017﹞26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扶贫及自筹资金,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灵台县独店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平凉分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独店镇告王村设施蔬菜建设项目二次。
2.建设地点及规模:修建钢架大棚50座,砂化田间生产道路2公里;引进推广辣椒、番茄、黄瓜、西瓜、甜瓜、架豆、叶菜等大棚专用蔬菜新品种10个。
3.项目概算:110万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全部内容。
6.计划工期:2017年12月11日至2018年1月9日,总工期30日历天。
7.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1个标段,选择1家中标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