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为了中标,投标人使尽浑身解数,围标串标等各种违规操作更是屡禁不止。一些投标人为能够在众多同行中脱颖而出,甚至不惜在制作投标标书时造假。那么,常见的投标书造假行为有哪些?
1.以他人名义投标
在投标活动中,有时会出现投标人通过租借他人资格证书、资质证明等一系列材料,或者是以他人的名义来参与投标的情况。
我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2.业绩不实
常见的情况包括以下两种:
投标人通过伪造等方式来满足投标业绩要求;
投标人拿诸如框架协议、合同意向书等一些预约合同顶替真实业绩证明。
3.财务报表作假
为评估投标人企业经营与财务状况,以确定投标人的履约能力,部分招标方会在招标文件里提出需要投标人提供经过本单位专业财务人员审核确认过的财务报表或经专业审计事务部门审计过的年度财务报表作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