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诚建设项目管理公司作为专业的采购代理机构,拥有十年行业丰富经验。如果您有任何关于政府采购、招标代理的问题,可以拨打4001830060(全国免费电话)进行咨询。
从法律划分的类别角度来看采购法和招投标法谁“大”谁“小”
《政府采购法》属于实体法,《招标投标法》属于程序法,实体法处于主导地位,程序法处于帮助实现实体法的地位,但程序法亦有其相对独立性。在处理两法的关系时,应按“后法优于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法律适用原则,当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与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不一致,或者政府采购法另有特别规定时,应遵行政府采购法。由此可看,所以《招标投标法》“小”,《政府采购法》“大”。
《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有交叉,内容也有不一致的地方,但又不矛盾。政府采购制度与招标投标制度有深度的联系,但又不完全等同。所以两部法律及配套的实施条例是不分大小,也是难分仲伯的。在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也会经常翻阅两部法律及配套实施条例,也只有将理论真正结合于实际操作中,在从实际工作中反查法律法规制度文件,才能更加深对两部法律的理解和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