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为推动九台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投融资体制的创新,引进先进管理和技术,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服务理念、服务效率,九台区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决定实施长春市九台区营城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授权长春市九台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为实施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方,现邀请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参与。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营城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
2.2项目地点:九台区营城街道附近。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三部分,①中途提升泵站1座,设计规模1万立方米/日;②营城污水处理厂1座,近期规模1.5万立方米/日,远期规模3万立方米/日;③营城区域排水主截流管道,共计4.82公里(管径DN1200-DN800),主干管和干管29.2公里(管径DN400-DN800),共计34公里。
2.4项目投资:项目投资估算约为【17480.27】万元(最终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3.合作模式:
3.1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30年,包括建设期1年和运营期29年。
3.2PPP合作模式:
(1)本项目采用“BOT(建造-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
(2)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在九台区成立合资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与采购人确定的投资总额的30%。其中政府平台公司1元购买1股,其余社会资本以现金方式出资。
(3)采购人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负责本项目所涉工程的设计、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
(4)项目公司在运营期间,运营和维护本项目设施,并获得政府付费。以上收入用于项目公司弥补建设成本、经营成本、归还债务本息并获取合理投资回报。
(5)区政府支付付费责任时,根据《特许经营协议》中约定的方式对项目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绩效考核,根据绩效考核的结果对应支付的费用进行必要的调整。
(6)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应按照项目协议约定的机制、流程和资产范围,将本项目相关设备设施、土地及地上构筑物等实物资产、项目运营资料档案等无偿移交给区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7)上述事项最终以招标文件的具体设定为准。
4.申请人资格要求:
通过长春市九台区营城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当在北京时间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A座1006室(九台农商银行楼上)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0.00元,售后不退。
(2)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以上材料报名时均须携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1日14时(北京时间),地点在九台区民生大厦(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二楼开标室210室。
6.2下列情况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2.1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6.2.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6.2.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九台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岩
电话:18743164333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A座1006室(九台农商银行楼上)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0431-81905699
监督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