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017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宝塔区武唐项目区工程已由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2017年宝塔区张天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批复》(陕水规计发[2017]40号)、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2017年宝塔区庙庵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批复》(陕水规计发[2017]39号)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省级补助,资金已基本到位。招标人为延安市宝塔区水土保持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内容包含括张天河和庙庵2处小流域治理工程,其中张天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km²,其中梯田建设11.75hm²,沟台地治理24.46 hm²,营造水土保持乔木林460.95 hm²,发展经果林13.54 hm²,封禁治理面积1189.3 hm²,新修谷坊5座,水窖20个,浆砌排灌沟渠0.28km,新修道路3.52km,落实管护人员3人,疏林补植6.35万株,封禁标牌5个,网围栏2km。
庙庵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km²,其中梯田建设36.52 hm²,沟台地治理17.41 hm²,营造水土保持林425 hm²,发展经果林57.73 hm²,实施封禁治理1163.34 hm²,修建谷坊3座,水窖15个,开挖排灌沟渠0.97km,新修泥结石道路1.87km,落实管护人员1名,疏林补植12.87万株,封禁标牌2个,网围栏3km。
依据延安市水务局《关于2017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宝塔区武唐项目区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延市水审发[2017]67号),将该项目共划分为1个监理标项和2个施工标项,监理标项工作内容为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施工I标项负责实施张天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II标项负责实施庙庵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项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施工监理经验。施工标项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等有关管理人员须具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1.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2.凡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省内外企业、个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2投标人需提供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无行贿犯罪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