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诚建设项目管理公司成立至今有十年,关于工程造价、招标代理、工程监理、政府采购均有丰富的经验。任何有关问题,可以拨打4001830060(全国免费电话)进行咨询。
2017年工程保证金管理办法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预留金额
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建筑业那点事儿小编提示:7月1日起执行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建筑业那点事儿小编提示:7月1日起执行3%)。
预留保证金可第三方托管
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
逾期未返还,应支付违约金,并在招标、合同文件中明确
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