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 | 通报“5·1”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停止在徐州地区投标3个月
徐州市 | 通报“5·1”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停止在徐州地区投标3个月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5·1”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通报
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建局,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规划建设部,各有关单位:
2022年5月1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年产3000套智能计量设备和2000套工业自动控制设备项目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1人死亡,充分暴露出该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安全意识薄弱,安全教育、安全投入、安全管理不到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严重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杜绝违规、违章施工,现依据事故调查报告,将有关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江苏汇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套智能计量设备和2000套工业自动控制设备项目。
事故情况:2022年5月1日上午7时15分左右,该项目施工过程中,1名施工人员在2#厂房二层运送砂浆时不慎坠落,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二、事故处理情况
(一)取消该项目及其参建各方责任人参加任何形式评奖、评优资格;
(二)依据《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号)等文件规定,给予:施工单位停止在徐州地区投标3个月,扣除信用等级分2分;监理单位停止在徐州地区投标3个月,扣除信用等级分2分。
以上处理从通报次日起执行。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被通报项目的各方责任主体,要深刻吸取教训,深刻反思,针对本企业、本项目发生的违规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切实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和整改措施,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消除隐患,杜绝违章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二)在徐各建设、施工和监理企业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做到“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教育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严格履行建设、施工程序,杜绝“三违”作业,切实抓好本企业及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对于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处罚的项目及相关各方责任主体,我局将实施常态化监管,查处一批,通报一批;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对本地区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并及时通报曝光,切实维护建设市场秩序,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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