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市场迎来了什么利好?
日前,浙江省财政厅印发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2019年5月1日起,全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
4月3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在施工招标中增加不设置“霸王条款”承诺等内容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自2019年4月8日起发布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应书面承诺不设置霸王条款,或书面申明已经认真审查并评估招标文件及所附合同条款内容,如果因为坚持设置此类条款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将由招标人自行承担。
近日,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工信部<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行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的通知》,通知表明,中电联决定停止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认定等相关工作。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暂行办法》出台,该办法旨在规范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健康、有序运行。
近日,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发布相关指导性文件,调整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资格预审信息公示的相关内容,实现招标项目全过程信息公开,有力推进建设领域公共资源阳光交易,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
背景资料一: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要求,完善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支持政策,其中包括完善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文件要求各级政府要为中小企业开展政府采购线下融资业务提供便利,依法及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等信息。研究修订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采取预算预留、消除门槛、评审优惠等手段,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倾斜。
背景资料二:
今年3月5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同志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做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按照竞争中性原则,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
随后,在3月7日的记者会上,财政部副部长刘伟就“财税改革和财政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时介绍,财政部已经把中小企业的发展作为财政着力的重点,刘伟指出,“我们准备和相关部门一道,对现有的一些办法作出调整。比如,通过办法调整,规定政府部门预算中,每年要编制采购预算,至少预留30%的额度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同样的服务、同样的货物,要面对中小企业,通过设定一定额度来强化这种导向,同时还有对小微企业参与采购竞争时给予价格扣除、拟建立预付款保函制度等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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