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2018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南坞镇牛薛村、彭店镇慕寨村道路;马坊乡胡庄村、只乐镇崔庄村、彭店镇赵家村文化活动中心等建设工程及监理(1、4标段施工)二次招标公告(河南)
1.招标条件
鄢陵县2018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南坞镇牛薛村、彭店镇慕寨村道路;马坊乡胡庄村、只乐镇崔庄村、彭店镇赵家村文化活动中心等建设工程及监理已由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鄢陵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1、4标段施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码:YLZFCG201803044-G
项目编号:Y2018GZ048
2.2建设地点:鄢陵县域
2.3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2.4计划工期:1标段:45日历天;4标段:70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
标段:1
内容:南坞镇牛薛村道路建设
控制价(元):914990.72
标段:4
内容:只乐镇崔庄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控制价(元):692035.39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4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不含临时)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承担其他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不组织勘察施工现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5每个投标企业只能投报鄢陵县2018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南坞镇牛薛村、彭店镇慕寨村道路;马坊乡胡庄村、只乐镇崔庄村、彭店镇赵家村文化活动中心等建设工程及监理其中一个标段。注:以开标现场解密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名单为准,如有公司重复缴纳及缴纳两个标段以上的,取消该公司所有投标、中标资格。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一)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www.xczbtb.com/),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自行下载。
(二)施工图纸下载: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给的网址自行下载。
(三)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
6.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05月16日09时30分。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随纸质投标文件同时提交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6.4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S219(鄢陶路)与未来大道交叉口鄢陵创客园院内南楼四楼开标一室)。
6.5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6.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及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上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人:鄢陵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0374-7102528
联系人:尚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360809 15890102897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承包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4.6.70: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V1.0”,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4.6.70: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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