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清坪镇灯笼寺村岩角至姚家界公路改扩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鄂西)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受咸丰县清坪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咸丰县清坪镇灯笼寺村岩角至姚家界公路改扩建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备该项目资质并有意投标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采购方式、采购内容、采购预算、项目工期:
1、项目名称:咸丰县清坪镇灯笼寺村岩角至姚家界公路改扩建工程
2、项目编号:YC18359002-CG-0027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咸丰县清坪镇灯笼寺村岩角至姚家界公路改扩建工程:本项目位于清坪镇灯笼寺村,起于岩角,止于姚家界,路线全长约3.7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面工程、路基水毁修复工程、排水及交安工程等。
5、采购预算:人民币2327768.00元
6、项目工期:90日历天。
7、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相关部门合格验收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3、本次采购项目经理最低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职称证为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
4、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咸丰县)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查询函落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日之后方可有效)
5、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的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原件作资格审查材料备查,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6、根据人社发〔2018〕3号、鄂人社发〔2018〕3号以及恩施州人社函〔2018〕107号文件,《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相关内容加进去,特别是:“各地跌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和住建领域工程建设项目要按照“先参保,在开工”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办理相关手续、进场施工前,均应向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提交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要求中标单位中标后在开工前严格履行相关手续,确保工程安全施工(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原件作资格审查材料备查,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7、依据住建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建市【2015】140号文件要求,省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企业及拟派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安全员)均须打印网络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8、供应商应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信用中国网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记录为准,且不予核实真实的信用状况)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记录为准),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关系,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上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2018年6月22日起至2018年6月2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2、获取地点:湖北省咸丰县楚蜀大道110号(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
3、供应商获取文件须携带资料:供应商报名表、供应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单位鲜章)。
4、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发现修改、补充及变更信息,其投标可能被拒绝,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发布本次公告的媒介;(http://www.ccgp-hubei.gov.cn/)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ggzy.enshi.gov.cn/TPFront/)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ianfeng.gov.cn/xfgov/index.html)咸丰县人民政府网。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4日9:00时止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湖北省咸丰县楚蜀大道110号(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
五、磋商信息:
磋商时间:2018年7月4日9:00时
磋商地点:湖北省咸丰县楚蜀大道110号(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咸丰县清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3997788222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0718-6023518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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