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马头镇大陂村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工程EPC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韶关)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项目业主):马头镇人民政府。
2.招标人(代建单位):新丰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3.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新发改字【2018】2号
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招标项目名称:新丰县马头镇大陂村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工程EPC项目
6.招标项目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
7.招标项目(各标段)招标范围: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村道硬底化、房屋整治、完善公共设施(停车场、文化广场)、环境整治等。
8.招标项目(各标段)主要规模及内容:
①本项目的设计范围: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规划、报建、施工等所需的所有建安工程等设计文件。包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②本项目的施工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所有建安工程等施工。
9.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上级财政资金
10.招标项目实施地点:新丰县马头镇大陂村
11.招标项目施工工期:设计、施工工期共240日历天【其中:设计6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12.招标项目总投资:本项目建设投资估算为2000万元。
13.本次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1853.74万元。其中建安费为1684.86万元,勘察设计费为73.65万元,预备费为95.23万元
二、投标单位须知:
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及条件:
项目名称:新丰县马头镇大陂村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工程EPC项目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设计、施工单位分别不得超过一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
①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必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有效执业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注册证书还需同时提供已按规定办理延续注册申请的证明文件),【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单位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有效的执业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注册证书还需同时提供已按规定办理延续注册申请的证明文件)】,同时具备B类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
注:①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经查实有以上情形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②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暂时停止实施二级注册师执业资格注册核准和停止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核发后续工作的通知》(粤建人〔2015〕217号)要求,广东省内的投标单位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若为二级建造师,如没有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的,须通过“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打印执业人员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信息,附在投标文件中。
3)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工程师以上(含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4)投标人拟委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C类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
5)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外地企业还需提供在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登记信息情况打印件。且企业的主要配备人员(指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为“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的人员。
7)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的牵头人)须承诺在2016年1月至今未发生事故等级为一般事故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及以上的工程质量事故,以及未有投标违纪处罚并仍在处罚期限内;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为中标人。
3.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的牵头人)须承诺自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1日未发生事故等级为一般事故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及以上的工程质量事故,以及未有投标违纪处罚并仍在处罚期限内;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
4.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的牵头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持有效证件签到,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5.在规定的截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或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
6.本招标公告内容可同时在以下网址或报纸查询: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2)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http://www.sgjyzx.com)
(3)广东建设报报刊。
三、报名须知:
1.按照《关于实施<韶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的函》(韶检发[2013]96号)、《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变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办法的通知》(韶检发[2016]1号)的要求,本项目投标不需要提供《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在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后,必须向本企业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咨询电话为0751-8468176)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后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
2.本项目在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中实行网上报名电子投标和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不再设投标单位实名报名环节。首次参与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的投标单位在网上报名前,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申领深圳CA、办理企业入库事宜(详情请查阅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通知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CA及企业入库公告》,以及【办事指南】/【资料下载】项中下载《韶关建设工程投标企业网上注册及申请变更操作指南》)。
3.投标单位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报名时间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进行报名。
4、投标保证金:
新丰县马头镇大陂村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工程EPC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2万元,必须在截标前24小时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8年04月10日9时30分。
5、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说明:
5.1、投标企业在报名后并在缴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资金到达所获取的银行子帐号时间为准)于系统中申请缴交投标保证金,并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从投标企业注册的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金额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非投标企业注册的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无效。
5.2、未中标投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按法定的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或异议处理结束后三天内分批退还至原转出银行帐号;中标投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系统在收到招标人与中标投标企业所签合同后三天内退还原转出银行帐号。
5.3、温馨提醒:投标企业请勿采用EFT系统(electronicfundstransfersystem即电子支付又称电子资金转帐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6、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方式:已经在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中报名的投标人可直接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7、各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的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完整上传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系统会拒绝上传;并在规定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内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未送达或纸质招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成功上传电子版并且招标人受理了纸质投标文件方为投标有效。
8、组成联合体时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帐号递交至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公告时间:2018年3月22日至2018年3月28日24时00分
网上报名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2018年3月22日至2018年3月28日24时00分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进行登录,进入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
网上质疑截止时间:2018年4月1日16时00分前投标人将有关疑问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进行登录,进入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发布招标质疑。
招标答疑书发布时间、网址:2018年4月4日16时00分前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建设工程栏目的招标质疑上发布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18年4月11日07时30分
纸质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4月11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
纸质文件递交地点:新丰县丰城街道人民东路45号(工商银行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丰分中心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4月11日09时30分
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人民东路45号(工商银行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丰分中心
各投标人的参会人员应准时参加开标会(凭有效第二代身份证进场签到,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注:各投标人的参会人员应准时参加开标会(凭有效第二代身份证进场签到,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招标人、联系人、联系方法:
新丰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联系人:丘文祥
办公地址:新丰县金园路人力资源市场大楼7楼
电话:0751-2261189
联系人:赵工
办公地址:韶关市南雄市雄南路20号三楼;
电话:18318336369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丰分中心地点、联系人、联系方法: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陈先生
办公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人民东路45号(工商银行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丰分中心
电话:0751-2198025
备注:投标人应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办理企业CA认证、企业入库、招标报名等,报名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图纸资料文件、招标答疑书等。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新丰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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